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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销商代理药品不要将全部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7-05-16 00:52:09

厂家与经销商通常在几种情况下会中止合作:(1)代理权/经销权合同到期,双方没有继续合作意愿。(2)厂家主管或业务人员换人。(3)经销商销量未达厂家要求。(4)经销商严重违反合同禁止事项。(5)厂家重新调整策略或区域。(6)双方产生矛盾无法继续合作。(7)经销商失去继续合作的理由。(8)厂家经营不善结束营业。
虽然有些因素是理性的,但有些是非理性的,有些是可以预期的,但有些是突发的的。对非理性/突发性因素,双方都没有心理准备,经销商需要有足够的应变措施,以避免重大损失。
因此,经销商在代理产品时,最好不要让单一厂家产品占据销售业绩的20%以上。否则,一旦双方停止合作,就会给经销商造成相当大的麻烦。
20%,不是一个绝对的比例,需要统计经销产品的获利比。如果有厂家停止与经销商合作,而这厂家的销售占比是20%,那经销商将损失20%的毛利额。20%的税前毛利额等于20%的销售毛利额时,经销商不亏不赚,经销商只要做适当组织调整,或找到新的合作厂家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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